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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仍旧继续执行的税务政策汇总----个人所得税篇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此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其中部分政策将在2022年底到期,但也有很多政策在2023年仍旧继续执行!究竟哪些增值税可以继续执行呢?一起来和企业脑小编看看吧,希望能帮到你。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政策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政策要点】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4、广宣费支出税前扣
【政策要点】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疫情防治相关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务,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7、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对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对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对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选择按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上是对“2023年仍旧继续执行的税务政策汇总----个人所得税篇 ”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感谢您的浏览,以上信息企业脑小编为大家提供,现在很多用户都找正规的相关机构进行纳税业务办理。想要进行纳税的公司或企业可向企业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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