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优惠券
-
网站导航
工商服务
高级财务
招商引资
财税服务
相关服务: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自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人才引进落户
限时特价
活动截止时间2026-07-11
价 格¥面议
承 诺
明码标价严选服务质保累计下单
100累计评价
456- 服务介绍
- 办理流程
- 您可获得服务保障
- 服务评价
- 常见问题
-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按以下程序审核和下达:
(一)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按照年度工作文件明确的时间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二)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审核合格项目,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适合公开的事项除外),并提出资金支持方案。财政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经公示无异议项目审核拨付资金。
(三)对由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划中央本级执行的资金,应当符合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分解细化到具体企业、单位和具体项目,直接上划列入中央本级当年预算。
(四)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和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或拨款文件)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实施企业、单位。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按以下程序下达:
(一)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审核后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
(二) 省级财政部门、省级商务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年度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所属企业、单位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不得采取因素法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至下级财政部门。对由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划中央本级执行的资金,除特殊规定事项外不能用于中央部门自身工作经费。
-
投诉反馈
如在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处理:
1.电话反馈:拨打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400-165-9298进行反馈
2.微信反馈:搜索关注企业脑微信公众服务号“企业脑”留言反馈
3.邮件反馈:将您遇到的问题发送到qiyenao@163.com
处理流程
关于服务质量中的反馈,我们会在10分钟内由1对1专人快速响应您的问题
确保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官方保障
我们承诺因我方原因导致服务办理不成功可申请由专人协助退款流程
拨打400-165-9298可咨询退款进度
-
-
投诉反馈
如在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处理:
1.电话反馈:拨打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400-165-9298进行反馈
2.微信反馈:搜索关注企业脑微信公众服务号“企业脑”留言反馈
3.邮件反馈:将您遇到的问题发送到qiyenao@163.com
处理流程
关于服务质量中的反馈,我们会在10分钟内由1对1专人快速响应您的问题
确保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官方保障
我们承诺因我方原因导致服务办理不成功可申请由专人协助退款流程
拨打400-165-9298可咨询退款进度
1.选择服务
2.签订合同
3.开始服务
4.完成服务
5.售后服务
-
工商注册
-
科技项目申报
-
新闻中心
-
业务咨询
-
业务咨询
-
关于我们
企业脑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沪ICP备2022025473号



